法医类鉴定项目

法医病理鉴定:

通过尸表检验、局部解剖或系统尸体解剖等方法,确定死亡人员的损伤类型、死亡原因、死亡性质、生前伤与死后伤等。

法医临床鉴定:

  • 轻重伤鉴定(伤情鉴定):通过对受伤人员伤情的检查,确定其损伤程度。
  • 伤残等级评定:通过对受伤人员的检查,确定其伤残等级。
  • 后期医疗费评估:通过对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损伤的检查,确定其后期继续治疗的医药费用。
  • 三期评定(休息期、营养期、护理期):通过对受伤人员损伤情况检查,确定其受伤后所需休息、营养和护理的时间。
  • 残疾用具评估:通过对受伤人员伤残的检查,确定其所需残具的类型、使用年限及费用。
  • 致伤物推断:通过对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检查,推定致伤物体与作用方式,确定损伤与事故的因果关系。
  • 护理依赖程度鉴定、误工损失日评定、劳动能力鉴定等。

法医物证鉴定:

  • DNA鉴定:通过对现场勘查发现的血迹、毛发、组织等人体物证进行DNA检验和其他检验,确定车辆、人员、接触部位进行同一认定及个体识别等。
  • 血醇检测:检测委托单位送检的血液中的酒精含量。
  • 其他鉴定:对交通事故案件,通过人体损伤、事故现场等客观条件来确定驾乘关系。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政策法规     在线留言     下载专区
 

版权所有:云南云通司法鉴定中心 2010-2015 All Rights Reserved.滇ICP备10004300号-7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北京路延长线1119号云南省交通指挥中心大楼5楼 | 邮编:650224.
办公室电话:0871-5025378 | 传真:0871-5025377 | 车辆鉴定部:0871-5025380 | 法医鉴定部:0871-5025382

您是第Web Counter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