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
交通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是指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进行的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进行检验、分析,以判断车辆技术状况和安全性能与事故的因果关系。
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按形态分为静态检验鉴定、动态检验鉴定和零部件性能检验鉴定。按车辆的损坏状况分为具有行驶能力的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和失去行驶能力的事故车辆安全技术检验鉴定。
1、事故车辆安全技术静态检验鉴定:
因交通事故前发生故障或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形成整车、某一系统或某零部件损坏,导致丧失行驶能力的机动车,一般采用静态检验鉴定。即,对交通事故车辆在静止状态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技术检验鉴定。
通过对部分总成的相关工作参数及工作状况进行检测、检验,或通过拆解检验其主要零部件,分析、判断该系统或零部件的基本技术状况,推导出检验结果对该系统技术状况或对整车安全性能所造成的影响。
2、事故车辆安全技术动态检验鉴定:
不改变事故车辆原始安全技术状况即可恢复行驶能力的机动车,一般采用动态检验鉴定。即,交通事故车辆在发动机运转条件下和行驶状态下所进行的技术检验鉴定。如动态检验鉴定无法确定事故原因的,可以辅以静态检验鉴定和零部件性能检验鉴定。
3、零部件性能检验鉴定:
对影响机动车安全性能的零部件所进行的检验鉴定。如对事故车辆转向机构部件、制动部件、轮胎、照明装置、信号装置等所进行的检验鉴定。
二、车辆技术类鉴定项目
车辆安全性能鉴定:
根据检测线出具的数据确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在转向、制动、灯光等方面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不能行驶的车辆,通过人工进行检验。
车辆行驶速度鉴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行驶速度技术鉴定》,测算典型交通事故形态车辆的行驶速度。
车辆机械故障鉴定:
通过拆检交通事故车辆,判定事故车辆发生事故时是否存在机械故障。
车辆类型(机动车、非机动车)鉴定:
通过对交通事故车辆的检验或通过委托方提供的车辆技术数据、说明书、检测报告、出厂合格证等确定车辆的类型。
轮胎爆裂原因分析:
根据交通事故车辆轮胎破损部位的形态特征进行分析,判定轮胎爆裂的原因及轮胎爆裂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
车辆车身防护及反光装置等其他鉴定:
通过现场经验,判定交通事故车辆车身防护装置(保险杆、门、窗、防护栏等)和反光装置(反光标识、后视镜等)是否合格。
车辆鉴定部联系电话:0871-5025380